个人集资建房成功注册公司 将与开发商联手

发布时间:2005-3-23来源:新京报

首例个人集资建房已成功注册“蓝城”公司,注册资本11万元,法人代表为于凌罡

  ●受时间、经验等因素影响,合作建房将雇佣开发商代其施工,目前已有意向合作者

  北京首例合作建房倡导者于凌罡向记者透露,他们注册的公司已验资完毕,目前初步选定了一家曾在亚运村开发过项目的地产公司进行合作,此举意味着京城首例个人集资建房已从原定的个人拿地、个人施工模式,转向与开发商合作的模式。

  公司已注册验资完毕

  据了解,于凌罡等人在3月18日上午到朝阳区工商局注册公司,公司名称为北京合作蓝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是于凌罡,注册资金为11万元,并在当日验资完毕。据集资建房联盟大会法律组负责人介绍,现在正报送注册公司的相关资料,大约十个工作日就能定下来。该负责人表示,“蓝城”公司已经成立了宣传组,统一向外界发布有关合作建房的消息。

  由个人联合到与开发商合作

  于凌罡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合作建房在战略上有了重大调整,决定不走个人拿地、个人施工建房的程序,而是采取与开发商合作的模式,也就是说,大家集资之后,雇开发商进行施工建设,这与此前万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冯仑提出的“地产定制化”不谋而合。

  于凌罡表示,之所以要选择这种模式主要是考虑到时间问题。按照原定计划,应该是2005年5月拿地,2006年入住,考虑到报规划、立项、审批等手续比较复杂,再加上开发、施工管理经验不足,因此和开发商合作成为目前的最佳选择。

  “我现在几乎天天都在跟开发商谈合作的事情,初步选定的合作对象是一家曾在亚运村开发过项目的地产公司,但由于还没有最后结果,目前还不便透露更多的信息。”于凌罡表示。

  一周内和民生银行签订协议

  据透露,上周六“蓝城”公司已召开工作大会,会上讨论了注册公司后的下一步计划。据了解,“蓝城”公司计划在最近一周内跟民生银行签订协议,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要求合作建房的参与者交纳15万元首笔资金。考虑到法律的问题,“蓝城”公司还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组的力量,向外界公开招聘志愿合作建房的房地产律师。

  据了解,此间其他城市的类似行为却遭到开发商的抨击,四川某城市一开发商称,个人集资建房是天大笑话。

  而北京各方面对个人集资建房表现得比较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