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是解决住房问题的独木桥,应树立居住的二元化消费观念

发布时间:2002-11-19来源:摘自《房地产时报》

      曾几何时,买房子成了解决居住问题的代名词。似乎不买房子便无处栖身。殊不知,这是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一些媒体的不明就里或不负责任的炒作,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于是乎,有的市民看着房价的上升,发出忧虑:“买不起房,如今改善居住条件无望了”。实际上,解决住房问题并非华山一条路,目前暂无条件买房的家庭,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租一套合适的房子住。据上海二手房指数办公室统计,现时的租金相对房价来说,并不算高;即使豪华居所,也没有高得离谱。
      或许人们淡忘了,“租售并举”历来是政府倡导的居住方针。过去人们习惯于租房,房改前百分之九十的市民租赁公有住房(直管房或系统房)。由于上海住房商品化的发展,楼市迅速发育壮大,越来越多的市民成为住房的业主。除了购买商品房,再加上公有住房出售,大批公房短时期内转化为私房。这是上海住房自有率得以迅速上升的原因。
      然而,人们忽略了,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购买商品房和几万元买下公房的业主在支出上有着巨大差别。支出差别的后面是消费实力。在公房基本售完后,就应该回归居住消费的本来面目,没有必要过分强调住房自有率。
      现在上海的居住消费已基本实现市场化。我们不能要求中低收入家庭都买房子住。政府已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出台廉租房政策,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制度。中高收入家庭购房消费成为必然,而对于占总数60-70%的中低收入者来说,笔者认为,更应强调“租售并举”的二元化消费。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局长蔡育天说得更明确:“买房不是解决住房问题的独木桥,买不起住房可以租房,把短时间内的巨大负担变为长时间的轻负担”。
      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租房子的家庭并不在少数。据最新资料显示:香港40%,日本38%,法国36%,英国34%,新加坡30%,美国28%。也就是说,住房自有率一般都在60-70%左右。瑞典、德国甚至低于50%。
      记得前一阵有媒体披露,我国住房自有率农村为100%,城镇为80%,居世界首位。然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以经济发展最好的上海为例,人均GDP也不到5000 美元,人均居住面积12.5 平方米。如果片面强调住房自有率,势必会误导一部分人的居住消费。尤其是收入不高的年轻人,盲目攀比购房,使消费支出失衡。
      时下的租赁概念,和计划经济时代不同,是完全按照市场经济机制运作的。从本质上看,租赁是住房出售的另一种形式,是分割出售。从消费支出来说,租赁是一种更为现实的梯度消费。我们应该倡导适度消费,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扩大租赁的市场份额。
      要引导市民树立居住的二元化消费观念,包括先租后买。这就要完善租赁法规,完善二元化的住房供应体系,调整租售结构。要建立指导租金制度,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拓展租赁住房的供应有很多渠道:如发展商又卖又租;成立租赁置业公司,专门出租房子;公积金除了用于低息贷款外,还可拿出部分来建房用于出租等等。
      目前,上海387万流动人口中租赁住房的不在少数,而常住人口中租赁住房的并不多。应鼓励一部分市民包括动迁户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目前上海的租售比价是,月租金约为房价的1/150 。据二手房指数办公室调查,在房价持续上升的同时,租金在悄然下降。因此,租售市场良性互动,对房价的不合理上涨也是一种制抑。
      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重视和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因此,倡导回归居住消费的本来面目,租售并举,发展和扩大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和完善保障性的住房租赁制度,应是房地产舆论宣传的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