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2-28来源:武汉晨报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7个中心城区的歌舞厅、大排档、五金、石材及服装加工等扰民噪声,以及社区扰民哀乐、夜间建筑施工和机动车交通噪声,使我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噪声平均值要控制在国家法定标准内。
具体整治方案如下:5月1日后,要求内环线内和30条主干道车辆全面禁鸣;9月30日前,依法取缔无证占道经营噪声源,如卡拉OK等;9月30日前,对社区扰民哀乐进行专项整治;10月30日前,在中心城区设立10处环境噪声监测电子显示屏和400个监测点,实地监测。
同时,将严格夜间建筑施工审批制度,严肃查处未获环保部门发放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现场管理。
据了解,2004年我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5.4分贝和69.9分贝,均在国家标准以内。但与2003年相比,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上升了0.3分贝。附30条主干道:中山大道(一元路—硚口路)、解放大道(黄浦大街—硚口路)、建设大道(黄浦大街—宝丰一路)、沿江大道(黄浦大街—民权路)、解放公园路(解放大道—黄孝河路)、三阳路、澳门路、香港路、黄孝河路、青年路、利济北路(航空路—京汉大道)、武胜路、江汉一桥、鹦鹉大道(江汉一桥—拦江路)、常青路、黄浦大街、惠济路、长江大桥、武珞路、珞喻路、中南路、中山路(临江大道—紫阳路)、中北路、洪山路、徐东大街、长江二桥、八一路、和平大道(徐东大街—建八路)、东湖路、天鹅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