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提高公积金贷款上限

发布时间:2005-1-14来源:武汉晨报

12日下午,在和市长李宪生的座谈会上,政协委员、建行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周永先建议,提高现行公积金贷款上限。
  周委员举例:一对夫妇(分别是银行职工和公务员)公积金存款额已达50.27万元。因此,只让他们贷款25万元“明显偏低”。
  他还列举了公积金的两大问题:
  ---缴存公积金,却未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职工按月缴纳,但每年只能用一次。许多职工公积金有节余,却被迫采用商业贷款,而后者利息又高。
  ---提前还款,多出的保险费不退。
  缴纳公积金保险是按贷款金额和年限计算,但如果提前还款,保险公司和代理银行很少退多付的保险金。此外,现在偿还贷款不能用公积金专门账户,增加了工作难度。
  周委员建议,将现行公积金贷款限额从2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同时按信用和收入分级,可贷10万元~50万元不等。
  同时,允许职工当月提取和使用公积金,规定提前还款时,必须退还多收的保险金,并建立公积金住房听证制度。
  据悉,武汉市自1996年制订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先后4次调整贷款限额和期限。去年10月,公积金缴存比例从个人、单位分别缴职工上月平均工资的5%上调到8%,最高甚至可缴纳15%。截至去年8月底,贷款客户只有5万户,不足公积金缴纳家庭的5%。
  昨日,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说,目前尚未正式接到这些意见,且涉及重大政策调整,不便仓促表态,“一旦收到意见,会具体研究可行性”。
  据悉,重庆市公积金贷款限额已提高到52万元,北京是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