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看: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本元旦起推行

发布时间:2004-12-30来源:楚天都市报

购房认购书怎样签订才放心?昨悉,明年元旦起,武汉市推行由工商局、开发办制发的《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规范市场上比较混乱的房产认购。

没有预售证不得搞认购

据规定,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签订认购书或买卖合同,不得收取预订款。购房者可到www.wh-kfb.gov.cn上查验商品房是否取得了预售许可证。

购房不必都签认购书

开发商不得强行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和支付购房订金,房屋买卖双方可直接签订正式合同。若签定认购书,建议在3—7日内将其“转正”为正式购房合同。建议认购订金在5000—10000元间,具体数额由双方约定。

订金该不该退有说法

消费者下了订金,买卖又没成交,订金该不该退?示范文本中对此说明:

在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内,甲方已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甲方应双倍返还买受人已付订金;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金不予退还,甲方可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文未能协商一致的,甲方应将订金退还乙方,甲方方可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