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产开发地块须有8%~12%水面
发布时间:2004-12-3来源:晨报
“房地产商必须确保开发地块内有8%~12%水面。”我市第一个城市水环境生态综合规划日前提交市政府审批。该规划实施区域为汉阳区和武汉开发区,期限为2004年~2020年。
市科技局局长杨新年介绍,该规划通过界定水体界线保护和控制水域;在水体周边一定区域建设绿化带,减少面源污染对水体影响;在绿线外的城市建设区塑造独具特色的滨水城市景观。
规划还要求通过采取人工湿地、生态浮岛等措施,恢复原有的水生生态系统。
规划对水环境生态状况、水污染治理力度和生态特色建设指标都有具体规定,例如要求房地产商必须确保开发地块内有8%~12%水面,以形成城市二级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