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12-12来源:武汉晨报
事发当日,记者见到两位年近50岁的女士跪在武汉恒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大门口,手持合同不停哭诉。据目击者潘女士称,因要不到房也拿不到退款,两女士便给该公司负责人下跪,但对方并不“买账”,而是离开了现场。
购房者陈峰称,2004年7月19日,他与武汉恒天房地产开发商签了一份内部认购合同,认购其开发的一套三室两厅住房(位于汉阳区汉江村的恒富苑小区内)。合同称:该房建筑面积117.95平方米,售价1800元/平方米,总房款21.231万元,采取分三期付款的方式现金购房,并规定当年12月31日之前交房。
陈表示,在签订合同的当天,他便按合同约定交了17.6万元的首付款,2004年8月28日又按合同约定付款1.4万元,约定余款办完两证后付清,但新房迟迟未交。
3日下午,记者在武汉恒天房地产开发公司见到了下跪的当事人之一—陈峰购房委托人、其姨妈李木英。李称,陈峰的房款是她代缴的,一年来她“找开发商交涉不下百次”,对方一直称“要等”,今年6月还写了一份承诺书,称“2005年10月底以前一定交房给陈峰”,但至今未见结果。“现在钱也不退,房子也没有。”李说完,泣不成声。
据了解,与陈峰一同遭遇购房尴尬的共有4人,他们所预购的恒富苑小区1998年便已完成毛坯,至今未通水电,整个恒富苑内野草丛生。
交了房款为何拿不到房?武汉恒天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葛姓负责人称,当年该公司与另一公司合作开发该房产,房屋建成预售时双方发生纠纷打起了官司。因官司至今未了,该公司拿不到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而无法交房,房子未卖也拿不出钱退还购房款,只能让购房者继续“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