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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出售商品房公布节能指标
发布时间:2005-12-2
来源:天津日报
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应当将所售商品住宅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商品房销售现场位置予以公示,并要列入《住宅使用说明书》之中。这是建设部日前颁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做出的明确规定。该《规定》将于明年元月1日施行。从明年1月1日起,除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外,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都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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