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公房失火殃及私房 这笔损失该谁来赔偿?

发布时间:2005-12-1来源:楚天都市报

对面楼房失火,烧坏自家房屋,近两个月了,武昌紫阳街武泰闸社区居民向世杰还没搞清楚,这笔损失该谁赔偿。


据介绍,10月2日上午8时,向家对面一栋两层楼房起火,火借风势扑到向家楼上,将3、4层的30多块铝合金窗户烧毁。


据悉,被烧掉的属国有公房,由紫阳街房管所代管,住着6户人家。记者昨日看到,废墟上重建的新楼即将竣工,但向家被烧的窗户还是空洞洞的。


向世杰多次找到武昌房地公司和紫阳街房管所要求维修或补偿,未果。对此,紫阳街房管所副所长胡三新告诉记者,火灾发生后,考虑受灾群众亟需入住,就先由区政府和武昌房地公司共同出资10余万元原地重建;向世杰家的损失,他应向楼内住户索赔,房管所不能负责。


湖北重友律师事务所朱远超律师认为,火灾若全部由于住户原因造成的,则应由住户负责赔偿向家的损失;若房屋所有者存在一定过错或过失,则应与住户共同连带对事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