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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未同意转租转租协议效力待定
发布时间:2005-11-21
来源:京华时报
周女士问:两个月前,自己承租了两间临街的房屋,与出租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用于经营美容美发,现在才得知,出租给我房屋的人并不是产权人,他将房屋转租给我。请问,我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毋战斗律师答:承租人再次出租承租房屋的,
须经原出租人同意。未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的转租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说,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也就是说,原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后,表示同意的,可以认定是有效合同;原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解除原出租合同,即转租合同是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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