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违建拆违费自理 违建户首次为拆违“埋单”

发布时间:2005-11-10来源:楚天金报

10余万元“种”的违建房被一铲而光,还得为拆违的人工、机械费用“埋单”。昨日,洪山区和平乡和平村曹某走进该区城管执法局,据实缴纳了4000元拆房费用。据悉,这是江城首例违建责任人承担全部违建拆除费。

据介绍,根据《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23条规定,“强制拆除违建房费用,由违法建房责任人承担”。但该办法实施一年多来,遇到很多阻力,强拆花费实际上还由各级政府部门承担。如去年洪山区拆违30余万平方米,政府花费200余万元。


为重拳整治违建风,本月初,洪山区出台了8条硬举措,在强拆违建过程中,所有拆违费用一律由建房责任人承担,拒不承担者提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