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交付不由开发商说了算 5条齐备才交房

发布时间:2005-10-17来源:楚天都市报

商品房在交付过程中,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常常为房子及其配套设施是否具备移交资格而扯皮。昨日,武汉市开发办发出通知称,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应在该办备案,并要具备通过专项验收等5个基本条件。

  一是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燃气等专项必须通过验收。二是规划中的校舍、道路、游乐场、绿化等工程,全部按设计要求建成,并达到使用要求。三是供电、给排水等设施,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四是在交付前,前期物业管理要落实。五是被拆迁居民、单位,要已合理安置或有切实可行的安置实施方案。

  市开发办称,对未按要求交付使用商品房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作为不良经营行为对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