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嫁人了,名下房产要改姓?

发布时间:2016-5-9 16:45:45来源:武汉晨报

热播剧《欢乐颂》的前几集里有个情节,曲连杰他们开会,其中一人谈业务时脱口就出来“标的(de)”两个字,这个梗让记者笑了好几天。其实这个词该读“标的(di)”,这是律师们业务中经常用的一个词。《欢乐颂》的导演,好调皮。

昨日,《欢乐颂》中的法律问题引爆晨报律师圈,李玉芳、范晓雪等数十位律师参与热议,大家纷纷就剧中涉多个“法律梗”,为女主角樊胜美及其邻居的维权支招。

爆点1、电脑被砸,她要举证吗?

剧情:“白渣男”诬陷樊胜美砸了他的电脑,民警说,得由樊胜美来证明她没有砸。

律师解读:举证责任错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白渣男”证明是由樊胜美砸了他的电脑,而不是倒置。

爆点2、父亲赠房,结婚后他有份吗?

剧情:樊胜美的父亲说,房子不能归在樊胜美的名下,免得到时候她嫁人,那房子姓了别人的姓。

律师解读:樊胜美现在处于未婚,其在结婚之前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导致财产权属发生改变。所以,不存在房子跟别人姓的问题。

爆点3、怒撕“白渣男”,涉嫌犯罪吗?

剧情:《欢乐颂》第6集,樊胜美怒撕“白渣男”,把他家里的东西毁损,是否涉嫌犯罪?

律师解读:樊胜美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就要追诉刑事责任。结合本案,如果“白渣男”被砸坏的物品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则樊胜美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安机关将予以立案追诉。一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反之,如未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樊胜美也有可能被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并处罚款。

爆点4、安迪“被小三”,名誉权遭到侵犯?

律师解读:发布者未经安迪的许可,多次在论坛上公开发表对安迪人身攻击和侮辱的言词,直接将安迪的姓名、相片、真实的工作单位等个人身份信息,通过论坛暴露于公共网络,称安迪为“小三”等,将安迪予以公开批判。目前,论坛作为当前网络流行的信息交流平台,在信息传播和交流方面具有快捷、便利、覆盖面广的特点,一旦发表,即可能不以发布者的意志为转移地被广泛传播。发布者通过论坛骂安迪“小三”的行为,势必直接导致安迪的社会评价降低,安迪的名誉也将受到相应的贬损,上述行为应属于侵犯安迪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