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7-4 16:42:28来源:三峡日报
“以房养老”北上广汉四地破题
近日,保监会公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顾无忧。另一方面,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专家分析称,这种做法的好处就是让老人能够“以房养老”,同时避免“无家可归”,只要老人健在并且这处房产是老人的唯一住所,保险公司就不能收走房产。
沪超九成老人不愿“以房养老”
上海民政部门调查显示,90%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愿意倒按揭的不到10%。有专家指出,以房养老作为一种个性化选择,可先从失独和丁克家庭做起。
但记者近日在上海调查发现,即便是失独和丁克,愿意选择“以房养老”的家庭也寥寥无几。
住在上海近郊一家养老院的徐阿姨是为数不多开始尝试“以房养老”的老人。但不同的是,她选择的是一次性卖房。2011年,趁房价高企,她将自己位于浦东的一套70平方米老房出售。徐阿姨说,她已和子女商量好,养老就靠这卖房所得的150万。“我还有退休工资,够花了,若有剩余就留给子女。”
在问及是否会选择“以房养老”时,57岁的失独母亲孙慧芬明确表示不会。“我们希望政府给予失独家庭更多精神关怀,金钱倒不是最重要的。”孙慧芬告诉记者,等将来两口子去世时,会把唯一的房产卖掉,所得钱款全部捐给以自己女儿命名的爱心基金,用于教育事业。
以房养老只能“摸石头过河”
在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下,一些人也难以接受“以房养老”。
对于开展“以房养老”业务的金融机构来说,这种对房产进行的“倒按揭”方式也并非常规业务,目前尚缺乏统一的、具有操作性的业务规则可以借鉴,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另有金融业人士认为,中国房屋产权70年,是“倒按揭”的最大障碍,也是与国外政策环境最大的差异。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未知风险。
同时,按揭期限也难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