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4-9-17来源:武汉晨报
据称,这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的。
根据规定,正在执行的收费标准与此指导价标准不一致的,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协商,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市物价局房产价格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以上两项指导价格的制定是经过专家、业主等多方座谈的,业主和物业方都可以接受,也比原来的标准更明确。一来,增加了物业管理方收费的透明度;二来也减少了双方发生纠纷的可能,将有利于我市房产行业的发展。
日前,国家发改委还专门下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各物业管理公司必须自10月1日起,公示物业管理费包含的服务内容和单项具体价格。
[物业收费·解读]
A.住宅物业管理费:新标准有三大变化
●收费项目细分
旧标准中,收费项目仅物业管理费和电梯费两项。物业管理费参考标准仅分为两个档次:不带电梯的多层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0.3~0.9元;带电梯的小高层为0.6~1.6元,其中电梯费是单独列出来的。该标准相对宽泛,实际操作中弹性较大。
而新标准中,物业管理费被分成7项(见费用一览表)。
从总体费用上看,多层住宅物业管理费变化不大,高层住宅相对降低了些。物业服务收费将更规范,透明度更高。
●服务“按质论价”
同时,每项费用的服务范围及标准也有详细规定,以价格对应不同的服务。即物业管理达到服务标准,才能按照其标准收费,如果实际服务较差,则服务费用要相应降低。
举例来说,如绿化养护费,服务价格为0.05元/平米·月,服务范围是小区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服务标准有: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杂草;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园林小品及设施维护良好。如果该小区内的绿化服务达不到以上标准,则收费应适当降低。
根据新的收费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上浮幅度一般不得超过20%。
●明码标示项目更多
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都将属于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
附:费用一览表(单位:平米·月)
综合管理费:0.15元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不包括电梯、水泵、供暖):0.15元
绿化养护费:0.05元
清洁卫生:0.10元
秩序维护:0.15元
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0.05元
电梯运行维护:0.50元
水泵运行维护:0.05元
B.小区停车收费:新标准便宜了!
据市物价局房产价格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过去小区停车费的构成有两部分:场地租金和泊车服务费。这次出台的指导价格,则剔除了场地租金这一项,仅保留了泊车服务费,从整体费用来看,应该是降低了。
根据规定,各小区物业管理的价格上浮幅度一般不超过20%,下浮幅度则不限。如发生车辆损坏、丢失赔偿情况,金额由车主与物业公司另行商定。
哪些情况不收停车费?
对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抢修检修、救护等特种车辆及业主搬家车、送货车(不含商网、办公送货车)不得收取车辆停泊服务费车辆停泊服务费:指在指定的停车场地(含室内车库)内,为维护保养场地设备设施、相关道路及管理所发生的人工、原辅材料费用等,不包括场地(车库)租金。
对临时进入小区接送客人的车辆,30分钟内不得收费。
[各方反应]
居民:交钱心里有数了
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也对该指导价格标准的出台表示欢迎。“以后交钱心里就有数了”,台北路一位女士说道。胡先生刚买了新车,可经常为收费的事情与物业管理人员“扯皮”。不过,新标准一清二楚,不再“没谱”了。物业公司:收费有“据”可依了
昨日,汉口民权路一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对新标准“非常欢迎”。
她说,现在的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太低了,仅0.3元/平米·月(无电梯)和0.8元/平米·月(有电梯)两类,但维护成本远远不止,公司一年亏十几万。可即便这样,还是有住户觉得收费高了。有了新标准收费就有“据”可依了,不再担心跟住户“扯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