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13来源:北青网
被告人李硕落网后,还交代了三起诈骗行为,涉案总金额1300余万元。记者获悉,二中院以犯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判处李硕有期徒刑20年。
法院查明,2008年7月至10月间,被告人李硕谎称能够帮助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办理该院南侧空地土地使用权变更事宜,其使用伪造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及附属文件,以收取中介服务费为名,骗取了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人民币460万元。
2009年3月,北京中医药大学纪委人员到该医院了解征地情况,却发现这些证件是假的。后院方报警,李硕被抓。被抓后,李硕主动交代了自己另外三起诈骗。
在2007年3月至2008年间,李硕谎称能买经济适用房,以收取房号费、购房款、物业费等名义,先后骗取15名事主共758万余元。
2007年3月,他谎称能帮薛某购买房屋,骗取购房款43万余元。2008年6月,他又以能办进京户口为由,骗取马某等人85万元。经统计,李硕诈骗的金额共计1300余万元。
案发前后,李硕的家人退还事主共计432.79万元,其中给中医大三院退赔了290多万元,李硕归案后,其父母又退赔了4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硕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对其予以数罪并罚。鉴于李硕归案后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故可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二中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李硕有期徒刑13年,罚金1.3万元;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罚金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罚金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