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28来源:亿房网
作为黎民百姓,最为关心的是物价、房价、收入、就业、医疗、养老、子女上学等最为现实的问题。这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现实、具体问题,未来五年、十年以后房价问题未来究竟会怎样走?公积金贷款能帮助老百姓圆安居梦吗?房产税对房价得影响有多深?
中国未来房价不会上涨而将会逐渐回落
单就“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分析,未来房价不应该走高,控制房价上涨的调控力度将会越来越大。
从宏观经济层面看,发展实体经济、发展民生经济将是未来经济发展重点,各类投机炒作行业都将受到抑制甚至打压,特别是容易泛起泡沫的房地产行业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笔者就此预测,未来一个很长时期房地产调控绝对不会有任何松懈,反而会更加严厉严格。未来房价将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下降,这样才能实现习近平总书记的给百姓提供“更舒适的居住条件”的要求。
有两个问题必需要有一个清醒认识: 一是房地产出现较大回落会否影响到经济增速。这个问题不容回避。房地产泡沫挤出后将会对经济增速造成一定影响,但是这个经济代价应该付出,迟早也要付出的。挤干房地产泡沫后的经济增速更加实在,实际上是挤出了经济增速中的风险。
二是房价大跌将带来金融风险特别是贷款坏账增加风险的担忧。这个担忧也是过虑了。截止三季度底,中国房地产贷款余额11.7万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8万多亿元,占比68.3%。自住型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不会太大。总体来说,房价下跌带来的金融风险是可控制的,并没有凭空想象那么大。
总之,未来一个时期房地产调控不仅不会放松而且将会越来越严,房价不仅不会上涨而且将会逐渐回落。
公积金济富不济贫 学者倡导高存低贷规则
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公积金的设计初衷是“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从而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但在现行制度安排下,却陷入了“济富不济贫”怪圈。福利好的单位,员工收入本身就高,不存在购房难题,却可以多缴公积金从中渔利;真正需要购买住房的普通百姓,要么没有住房公积金,要么因为缴费少、贷款难,依旧难圆安居梦。
收入越高受益越大,收入越低受益越小,这样的公积金“倒挂”非但不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保障弱势群体的作用,反而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形成“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当公积金异化为“富人基金”,沦为少数利益既得者的“提款机”,显然有悖制度初衷和社会公平,亟待反思和解决。
其一,控高提低,走向全覆盖。住房公积金应更多地为中低收入阶层“雪中送炭”。当前,亟待在“限高保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控高提低”,缩小缴存差距。一方面,明确上限,取消“超过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12%的部分计征个税”的口子。这一规定看似打击了利用公积金避税的行为,却给垄断行业高收入开辟了“后门”。必须看到,能够超出比例多缴公积金的往往是高收入群体,公积金没有理由为其“锦上添花”。同时,提高下限,扩大覆盖范围,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让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也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
其二,高存低贷,增强福利性。公积金“劫贫济富”的另一个表现是,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一样缴存,但由于没有能力贷款,享受不到低息优惠,却遭受低息损失。有学者指出,需要打破目前“低存低贷”的利率规则,实行“高存低贷”的规则,即公积金存款利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贷款利率要低于银行贷款利率。这样一来,低收入者即使不贷款也不会产生利息损失,同时也堵上了拿低收入者利息损失补偿高收入贷款者的漏洞。
其三,修订法规,铸造“达摩剑”。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1999年颁布实施的,如今距离2002年修订也过去了10年,期间暴露出的问题,亟待二次修订完善。比如,条例只规定了“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罚则,却没有涉及多缴公积金行为,这无疑给了一些垄断企业擅自提高缴存比例的底气。
未来影响房价的因素不仅仅只有房产税
房产税的全面征收还有很多困难。首先,作为财政体制改革,对中国整体国民经济的影响,还要深入分析。尤其是在目前外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国内民生矛盾也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该政策对经济的制约作用是需要谨慎考虑的。其次,房产税的征收成本太高,征收对象统计、房产评估价值较难,征收的许多技术工作准备尚不充分。
房产税征收对房价短期一定会有影响,长期也会有影响。短期对房价的上涨会有抑制作用。但除此之外,影响中国房价的因素还有很多:刚性需求、改善性需求、合理的投资性需求、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利率政策的变动等等。
中国经济发展速度仍然比较快,人口依然向大城市集中,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推进,全球流动性泛滥,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房价的走势。因此,北京、上海、深圳这些国家增长极,甚至是未来世界增长极的地区,商品房房价应该是稳步上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