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二手房交易将上“三保险”

发布时间:2012-9-13来源:株洲网

买二手房的时候,您有没有过这样的担心:怕看中的房子是一房多卖,怕辛苦多年的血汗钱一夕之间悉数被卷走。以后,你大可放心。近日,株洲市出台《二手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对二手房交易上“三保险”,解决这些问题。

交易全部上网签

——拒绝一房多卖

《暂行办法》规定,今后,我市城区国有土地上二手房屋交易,都要通过“市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签订电子买卖合同,实行网上交易,跟新建商品房交易方式相同。

二手房屋交易网上签约,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托经纪机构签约。双方需与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经纪机构在为委托人提供网上签订《株洲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操作服务时,签订买卖合同电子文本,经买卖双方确认,再打印出纸质合同文本由买卖双方签字,并将合同电子文本传送至“系统”备案。在规定期限内,买卖双方再持纸质合同文本,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另一种是买卖双方自助签约。如果是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在市房产局的交易窗口,通过工作人员完成“系统”网签。

据悉,市房产局办事大厅目前正在改造,届时二手房交易窗口将设在3楼。

二手房网签后,可以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市房产局市场管理科相关负责人称,网签后,如果买卖双方要变更或解除《株洲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需持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和其他规定材料,并通过“系统”完成。如果“系统”已有签约记录未撤销的,需先申请解除原签约记录后,方可重新签约。

购房款存入“支付宝”

——防止卷款跑路

目前,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房款多由买卖双方直接交付,资金风险较大。

上述《暂行办法》规定,市房地产权属与交易管理处为我市二手房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监管的监管机构。今后,监管机构将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监管银行”,开设“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办理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结算业务。

也就是说,今后市民购房时,通过转账或刷卡等形式,先将房款打入“专用账户”,监管银行将出具到账凭证,并将电子信息传至“系统”。待房屋交易转移登记办完后,监管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将房款划转至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中。

“专用账户”不能支取现金,代收、代付也完全免费,相当于网购时的“支付宝”。这样一来,买卖双方的权益都能够得到保障,资金也更安全。

《暂行办法》还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在服务过程中不能从事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业务。

中介机构需备案

——降低交易风险

一张桌子,一部电话,情况不妙就跑路。有市民曾遭遇过这样的黑中介。

为了避免黑中介给市民带来的麻烦,我市将对从事二手房屋交易网上签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实行准入制度,经纪机构需经市房产局备案,经纪人员需取得从业资格,并应申请注册“系统”操作用户,领取客户端软件及密钥,取得网上操作系统的技术支持。

市房产局市场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有13家经纪机构备案,还有17家正在走备案程序。

【相关新闻】

二手房信息发布可上“官网”

二手房交易上线网签后,市民可在我市的房地产交易官方网站——市房地产信息网,找到权威的房产出让信息。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信息来源都更有保障。

市房产局市场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等“株洲市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加载二手房交易模块后,市民可在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发布二手房交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