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8-2来源:三峡商报
从8月起,中心城区(不含夷陵区)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降低“门槛”,申请家庭要求的人均月收入线上限由原来的600元上调至700元,其它条件不变。即,具有本市城区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70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即: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市民,8月起可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地点为其所在街道办事处。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补贴6.4元/月/平方米,低保家庭补贴8元/月/平方米。
截至目前,城区共有4928户居民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207户;户均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1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