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区廉租房补贴标准提高 申请条件放宽

发布时间:2012-7-27来源:亿房网



昨日,记者从宜昌市城区2012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提标扩面工作暨培训会上获悉,8月1日起,宜昌市将对货币配租的廉租房补贴进行“提标、扩面”。扩容后享受货币配租的家庭,全市有5797户,新增1000户左右。记者了解到,“提标、扩面”是指提高货币配租数额和扩大货币配租发放范围。

按照新标准,廉租房租赁补贴标准为6.4元/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廉租房补贴标准为8元/平方米。申请条件放宽以后,更多市民可以享受到廉租房补贴,宜昌城区将调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标准,家庭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调整为700元以下。如此前家庭人均月收入600余元钱的市民,8月1日起就可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廉租房补贴。

记者了解到,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调整后,主要面向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家庭:具有本市城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700元以下,无房户或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由户主或由户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居住地所在街办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宜昌市城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并填写盖章,随后报送至所在街办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合格并公示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区级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负责审核认定申请人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及收入状况,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核定住房状况。住房和收入状况均符合保障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

记者了解到,这是宜昌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第四次扩面。这意味着从8月1日开始,将向5797户发放廉租房补贴,根据家庭人口多寡,这些家庭每月将增加60余元~100余元补贴。

目前,我市廉租房主要通过从公有住房中安排,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建设、收购、租赁住房,社会捐赠住房,以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渠道筹集。截至6月,我市已实现廉租房实物配租近1000套,尚有在建廉租房20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