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7-19来源:广州日报
建设保障房的“军令状”下达后,各地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入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投资,有力地保证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为解决困难家庭住房矛盾提供了制度保障。不过,仍有一些地方政府截留挪用保障房建设资金。保障房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问题令人担忧。
建设保障房,资金问题是关键。如果资金遭到截留挪用,不仅直接影响保障房建设的进度,还会增加资金安全的风险。巨额专项资金的游走,还有可能拉伸暗箱操作的空间,扰乱市场秩序,甚至滋生腐败。如果违规行为得不到严肃查处,就不会汲取教训,敬畏保障房资金,今后截留挪用的现象还会发生。
在审计监督的基础上,纪监部门应继续追溯到相关责任人,公开处理,将责任与违规行为对号入座,接受公众监督。这样才能建立教育与震慑效应,使后来者引以为戒。
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安心。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就是一道“高压线”。“高压线”上不能没有电,对截留挪用保障房建设资金等违规行为必须严厉查处。保障房资金盘子巨大,风险高;项目时间紧,任务急,监管不容松懈。鉴于此,必须积极主动采取公开透明运作、缴存人共同监督等举措,结合公积金督察员制度,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确保安居工程“生命线”顺利推进、“安全正点”。